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环境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豫发改社会[2021]542号批准建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智能制造与环境工程实训中心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环境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HGZ202111160101\豫财招标采购-2021-1413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东路与规划工业十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内。
2.3项目概况:根据学校规划及场地,本项目拟建智能制造与环境工程实训中心包括A10实训楼、A11实训楼、A12实训楼、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总建筑面积37410m2,其中:(1)A10实训楼建筑面积10750m2,框架结构,地上五层;(2)A11实训楼建筑面积3458m2,地上一层,采用排架结构;(3)A12实训楼建筑面积10750m2,框架结构,地上五层;(4)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452m2(含人防面积11316.96m2),地下1层,主要设置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汽车坡道等。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环境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含人防)工作。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完成智能制造与环境工程实训中心的方案报建调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民建及人防施工图(含报规)设计及深化、修改和补充、施工图设计(包含钢结构构件一次设计,玻璃幕墙一次设计(配合审核幕墙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室外管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智能化设计、人防工程等);并需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审批手续,提供后期招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2.5 设计成果周期:设计方案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提交设计方案,如需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需在此阶段提供。
施工图设计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提交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的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书等资料。
3.2 财务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即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19、2020连续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3.3.1 2018年1月1日以来设计的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3.2 投标时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问题。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4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3.4.2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
3.5.2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1、3.2、3.3、3.5条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凭企业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注册】办事指南》;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远程开标大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远程开标室(二)-2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校园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6.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其他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注册】办事指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13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传真:0371-658212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周圆芳 沈政 李玉龙 刘梦柯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61311902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电话:0371-60890276
电子邮箱:gqjssp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