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经省住建厅审核,给我院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000201700015号),确定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南部工业十三路以北,梅河东路以西,工业十一路以南,工业六街以东,占地33.33公顷(约5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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