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上一条:2020年8月29日,一期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正式开工 下一条:2020年3月19日,一期工程(第一批)主体结构通过验收
【关闭】